思想建设
组织建设
参政议政
社会服务
《九三学社章程》第二条规定: 发展社员,应当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由申请人向社组织递交入社申请书,社组织经过联系培养、考察后,由两名社员介绍,填写入社登记表,经基层组织讨论通过,报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组织批准,并由省级组织备案。社龄自批准之日起算。必要时,中央和省级组织可以直接发展社员。